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金燕  发布时间:2026-09-24   浏览次数:11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中秋、国庆节将至。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持续从严纠治“四风”的通知》,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守节点纠“四风”树新风,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保持清醒头脑、保持定力韧劲,深入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高校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附件1)。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要求,以身作则,通过召开会议、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学正风、以案为鉴,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二、严守纪律底线,绷紧廉洁之弦。各单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御歪风陋习,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金和高价月饼、蟹卡礼券、烟酒茶等礼品;严禁借机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得在正常的公务差旅中“绕道游”“顺带游”;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其他一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行为。全体党员干部、教师以实际行动纠治 “四风”,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督促有关人员立行立改。学校纪检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零容忍,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1:高校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校纪委

                                   2026年9月23日  

 

附件1:

高校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

案例1:西南科技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原副处长高维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6次收受设备供应商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94万元。2018年春节前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5次接受设备供应商、招标代理商安排的宴请。高维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高维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岗七级职员。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案例2:某高校辅导员陈某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金。2017年,在学院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前夕,张某的家长找到陈某,希望陈某能够照顾自己的儿子,并将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送给了陈某,陈某一开始表示了拒绝,但在张某的极力劝说下,陈某也就接受了购物卡。随后,张某的儿子也顺利当选了入党积极分子。自此至2019年7月,陈某在担任辅导员期间,先后收取8名学生及家长的购物卡、红包及礼品等共计16000元。学校经研究给予陈某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十一级降至为十二级,违纪所得被收缴,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二、违规吃喝问题

案例3:天津农学院总务处原副处长李亮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21年至2024年,李亮多次接受该学院食堂项目服务供应商负责人左某某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均由左某某支付;多次收受该学院多名项目服务供应商负责人送予的手机、高档白酒、茶叶等礼品和消费卡。李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4: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团委干部刘晓旸弄虚作假、虚构用餐名目,以虚增用餐人数方式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刘晓旸多次吃喝,虚构“志愿服务”“篮球赛”等名目公款报销餐费。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刘晓旸多次违规报销团委活动用餐费用,多次以虚增用餐人数方式超标准报销误餐费用。上述违规公款报销餐费累计人民币2.1万余元。刘晓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案例5:宿州学院保卫处处长宋红军举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5月19日,宋红军为女儿举行谢婚宴,违规收受学校部分教职工及下属人员礼金1.6万元。2016年12月,宋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案例6:蚌埠学院外国语学院原院长石平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2年暑假,石平以举办女儿升学宴名义,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19人礼金共计4200元。2015年10月操办母亲丧事时,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21人礼金共计7400元。2017年11月,操办父亲丧事时,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18人礼金共计6600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5月,石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

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案例7: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原院长(校长)李日祥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李日祥同意采取虚增印刷品数量、金额的方式多次套取学校资金96.81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学校教职工补贴、学生招生补贴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香烟等礼品。李日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李日祥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8:潍坊学院安全保卫处原副处长席敦杰违规收受高档酒水、香烟和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7年8月至2021年9月,席敦杰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18瓶、高档香烟9条和购物卡5张。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其先后2次违规决定向所管理的职工发放福利,并安排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支付福利费用。席敦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五、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案例9:烟台大学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卫兆明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2月,卫兆明以外出考察为名组织烟台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11名工作人员赴云南旅游,并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61400元。卫兆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他参与人员一并受到组织处理。旅游费用已退赔。

案例10: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科研处原处长孙铮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食宿安排、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21年7月至8月,时任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邮轮系主任孙铮携家人一行4人前往山东青岛休假,先后入住用作学院邮轮系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2家酒店,接受上述酒店安排的免费食宿。2021年11月,孙铮利用担任该学院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收受某名参加职称评审人员送予的10张超市购物卡面值共计1万元。孙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六、其他问题

案例11: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鹰在担任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先后25次在多家俱乐部打高尔夫球,打球费用2.33万元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7年春节前、2019年上半年,陈鹰先后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赠送的高尔夫球杆各1套,共计价值8.65万元。陈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45万元。

案例12:湖北文理学院后勤集团总经理助理赵基红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5月,时任后勤集团办公室主任赵基红,分两次集中报销2014年1月以来的不规范招待费16笔。2016年上半年,后勤集团开展检查整改工作时,为补齐相关手续,赵基红委托亲戚找了一些虚假接待公函,作为整改材料补充进所报账目中。2017年6月,赵基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