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唐丽萍  发布时间:2024-09-13   浏览次数:10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和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坚守节点纠“四风”树新风,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全校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1)、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2),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广大教师弘扬和传承教育家精神,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严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

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变相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有关规定,坚守师德规范,做“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单位认真抓好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主动担起教育责任、提醒、监督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纠正。纪检部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中央纪国家监委公开通报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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