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对纠“四风”树新风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校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1)、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2)、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3)以及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广大教师要坚守师德规范,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二、严格执行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领导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单位和个人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变相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以实际行动抵制“四风”、涵养正气。
三、强化监督执纪。各单位要把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做实做细教育、提醒、监督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纠正。全校纪检干部要坚持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纪检部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3: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校 纪 委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