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巩固我校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与师德师风教育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1)、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在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附件2)、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3)以及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全校各单位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反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广大教师落实落细上级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警惕节日期间疫情反弹风险,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领导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单位和个人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变相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坚守师德规范。
三、强化监督执纪。各单位要把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做实做细教育、提醒、监督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纠正。纪检部门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在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附件3: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校 纪 委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