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1年五一端午即将来临,为持续巩固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弘扬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尚,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1)、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2),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广大教师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严要求,高度警惕节日期间疫情反弹风险,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
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变相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坚守师德规范。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单位认真抓好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纠正。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校纪委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