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纪委办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989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巩固拓展我校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

全校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与师德师风教育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节日时点,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1)、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2)以及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二、严格责任落实

全校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反弹。各单位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广大教师落实落细上级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各单位领导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规定。

三、强化监督执纪

各单位要把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做实做细教育、提醒、监督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纠正。纪检部门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校纪委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