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和校纪委年初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下午,组织党员干部赴南京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全体中层干部、协理;
3.全体纪委委员,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
4.财务处、后勤处、基建处、招生办、学生处、科技处、技术处科室负责人。
二、车辆安排
本次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溧水校区发车时间: 10月31日下午1:30,集合地点:办公楼一楼大厅;新街口校区发车时间:10月31日下午2:00,集合地点:一楼大厅。活动结束后车辆分别返回新街口校区、溧水校区。
三、纪律要求
1.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做好参加人员的组织工作,参加人数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报纪委办汇总。确因故无法参加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报纪委办。
2.按照监狱管理要求,参加活动时严禁携带手机、相机、有采录功能的数码产品、包等物品进入监狱(上述物品可放在车上,有专人保管)。
3.严格服从监狱方的管理,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在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有关监狱管理的内部信息;对涉及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案情及身份信息要严格保密。
未尽事宜请与纪委办联系,联系人:唐丽萍,联系电话: 85395131,18936031690。
校纪委办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