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南京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人: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8-10-25   浏览次数:1041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和校纪委年初工作安排,定于20181031日(星期三)下午,组织党员干部赴南京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全体中层干部、协理;

3.全体纪委委员,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

4.财务处、后勤处、基建处、招生办、学生处、科技处、技术处科室负责人。

二、车辆安排

本次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溧水校区发车时间: 1031日下午130,集合地点:办公楼一楼大厅;新街口校区发车时间:1031日下午200,集合地点:一楼大厅。活动结束后车辆分别返回新街口校区、溧水校区。

三、纪律要求

1.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做好参加人员的组织工作,参加人数于20181026日上午报纪委办汇总。确因故无法参加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报纪委办。

2.按照监狱管理要求,参加活动时严禁携带手机、相机、有采录功能的数码产品、包等物品进入监狱(上述物品可放在车上,有专人保管)。

3.严格服从监狱方的管理,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在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有关监狱管理的内部信息;对涉及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案情及身份信息要严格保密。

未尽事宜请与纪委办联系,联系人:唐丽萍,联系电话: 8539513118936031690

  

  

校纪委办       

201810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