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要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12月9日印发通知要求,“继续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层层带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抓预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广大教师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严要求。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广大教师要坚守师德规范,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关于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争做育人楷模。
三、严格责任追究。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值此新年来临之际,祝全校师生新年快乐!
校 纪 委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