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
发布人: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7-10-17   浏览次数:2263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分析和防范,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苏纪七检字[2017]3号)要求,结合我校新一轮机构调整实际,拟于近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清部门职责、权力清单

对照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和要求,对人、财、物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等决策权进行梳理确认,从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理清本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清单。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

对应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职责、权力清单,参考填表说明(附件1),全面排查在权力运行、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及风险表现,对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要加大排查力度。排查中,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找准找全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

三、制定防控措施

各部门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工作等方面,研究防控措施,制定规范化制度或程序、办法,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需完善的管理制度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牵头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党政共同负责。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组织抓好部门权力清单梳理、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的制定工作,对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做到岗位责任、分管人员、主管领导“三个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导到位。

五、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参照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样表)(附件2),认真填写,相关领导签字后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纪委办公室唐丽萍OA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校纪委办联系,联系人:唐丽萍,联系电话:82212185。


附件1:填表说明

附件2: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样表)



校纪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