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次数:1637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7中秋、国庆将至,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各党总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推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和教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同时,要结合今年学校开展的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层层传导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抓预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广大教师在廉洁自律上守纪律、严要求。

二、落实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教职工中出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失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纠正。广大教师要坚守师德规范,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关于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行为示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并实施责任追究。


                                           校纪委办

                                         2017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