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发布人: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648


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校纪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三、活动时间

20179月至11月。

四、参加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五、活动形式

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同时就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进行专题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结合《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对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规定的学习,加强对《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工作规定(修订)》(宁城职院[2016]32号)的学习领会,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三)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分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和网络新媒体类3个大类。各党总支按照作品报送要求(附件1),组织师生进行创作,各党总支择优报送推荐作品须3件(直属党总支择优报送推荐作品须10件)。

(四)组织开展廉政(廉洁)教育活动。利用南京地区传统文化、廉政教育丰富资源,结合实际,组织师生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修身养德专题廉政教育活动(廉政党课、反腐倡廉读本学习交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形式不限),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动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有关学习资料可与纪委办联系。

(二)各党总支(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各单位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 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廉政作品和原创作品承诺书(附件2)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纪委办。

八、组织评奖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的总结材料(附件4)以及相关活动照片、视频报纪委办,校纪委将围绕活动内容组织宣传和评比表彰。

未尽事宜请与纪委办联系,联系人:唐丽萍, 联系电话:82212185。

  

附件1: 作品报送要求

附件2: 原创作品承诺书

附件3: 部分市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附件4: 2017年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月总结表


校 纪 委  办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 .doc